2011年以来,为贯彻落实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综合整治,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一步加大整顿规范力度,继续推进违法药品广告清理整治工作,促进全市药品广告市场环境持续好转。
一是强化属地监管责任。要求各分局明确责任,指定专人负责,加强日常监测,严肃查处违法药品广告。
二是确定监测管理范围。明确要求各分局把监测范围覆盖到本辖区所有媒体,重点对健康资讯类节(栏)目变相发布药品广告,以及内容低俗类、专家及患者作产品功效证明类、疑难杂症类等违法率较高、欺骗性较强的药品广告进行监测查处。
三是提高监测查处效率。要求各分局每月对监测数据进行汇总,对夸大功能主治(适应症)、产品适用或保健功能范围;表示功效断言、保证;含有治愈率、获奖等综合性评价内容;利用国家机关、专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的5类严重违法广告,在当月上报审核,当月进行公告。同时,注意违法样本的证据收集、性质判定和厂家品种确认,将违法药品广告样件至少保存一年以上备查。
四是严肃查处违法广告。对严重违法广告采取“七个一律”的行政措施。2011年上半年,发布了5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及《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公告》、2期《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公告》,对13个药品、2个医疗器械、14个保健食品违法广告进行了公告,暂停销售6个违法广告药品、1个医疗器械。约谈了在外地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4家生产企业,督促企业加强对自身以及代理商的管理和约束,不断规范广告宣传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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