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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普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强化药械安全性监测工作
2011.08.03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期,云南省普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全市药品不良反应报表专家核查会,对全市医疗器械存在的突出问题及解决办法、《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换证程序以及申报材料注意事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的目的和重要意义;药品不良反应报表核查、药械不良反应(事件)报表的质量、时限要求、应急事件的处理方法等容易出现的一些问题等法律法规文件进行详细讲解。会上,市局与各县(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签订责任目标书。会议强调,将采取五项措施,进一步推进药品安全性监测工作。


  一是制定方案。根据新修订实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结合实际,联合卫生部门制定《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实施方案》,印发到辖区内各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企业。


  二是健全机构。成立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卫生部门组成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强化对药品经营、使用各个环节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领导,在各县(区)成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三是成立“专家咨询组”。从各级医疗卫生单位中聘请具有副高职称以上的医师组成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核查“专家咨询组”。


  四是召开培训会。召开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研讨会、核查会、总结会,提高全市各级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和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的业务能力。


  五是抓责任落实。根据全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目标任务,制定工作责任目标任务书,把任务分解到各县(区),并逐级签订年度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责任目标任务书,强化药械安全性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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