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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部长陈竺:医院要打破“以药养医”体制
2011.07.27来源:医药资讯

  独家专访


  一件简单的白衬衫,一脸招牌式的和蔼笑容,还有额头上来不及抹去的汗水,构成了58岁的陈竺的速写。2007年,他上任不久就到广东调研,接受本报记者专访,寄望广东医改为全国探路。昨天上午活动结束后,本报记者跳上专车,再次专访了陈竺。


  医院确实存在过度医疗


  南方日报:部长,又来堵你了。


  陈竺:呵呵,欢迎。你们南方的媒体很活跃,对医改问题有研究。


  南方日报:你刚透露,去年我国卫生总费用为19600亿元,而据我们了解,2005年仅为8659亿元,5年间年均增长13.6%,远远超过了GDP的增长速度。老百姓抱怨,为什么新医改搞了两年多,医疗费用还是涨得厉害?


  陈竺:应该说,随着这两年医保制度的广覆盖,群众看病费用的自付比例在下降,但整体医疗费确实涨得比较快。这是多种因素造成的。既有合理的因素,比如整体物价指数上涨、医疗技术日新月异,但也有不合理的体制机制原因,比如我国长期存在的“以药养医”体制,医院难以遏制创收冲动,一些医生滥开大处方、大检查,存在过度医疗的现象,推动医疗费用持续上涨。因此公立医院改革迫在眉睫,当前重点要改革医保的支付制度。


  单病种“包干付费”已试点


  南方日报:改革医保支付制度,是不是你强调的“按病种付费”?据报道,从8月起北京在6家大医院试点推行“按病种分组付费”,成为全国首个推行按病种分组付费的地区。这招能遏制“看病贵”吗?下一步是否有可能在全国推广?


  陈竺:我国现行的就医付费方式是按项目付费,医院为了创收会不断增加检查、手术等医疗项目,导致费用上涨。而所谓的“按病种收费”,就是把一类疾病或一个诊断组的医疗费打包,定出一个“套餐”的限价,控制费用。超过这个限额的费用,医保部门就不付费,医院要自己承担超支费用。


  这就倒逼医疗机构必须通过提高服务效率、降低医疗成本来保证收支平衡,转变了医疗机构的运行机制,使其从不合理的激励机制、经济利益链条中摆脱出来,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从而改变了医院的性质,从“创收中心”转变为“成本中心”。


  卫生部已和国家发改委制订了104个单病种的医保支付标准,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先在县级公立医院中推广。今后逐步向大医院铺开。


  制订“临床路径”防医院“缺斤少两”


  南方日报:这个改革有阻力,不少大医院反对,认为疾病是复杂多变的,像一个简单的阑尾炎手术也可能伴发其他的并发症,简单按照单病种收费,就亏了。而病人则担心,包干收费后,医院为了控制成本,可能“偷工减料”,不给病人用好药和高价检查,影响医疗质量。


  陈竺:这些问题确实都存在,需要在实践中解决。目前要选择一些比较简单可控的病种,做好成本测算,优化临床路径,算出单病种“医疗服务包”中,药物、手术、耗材等成本,制订一个比较合理的价格指标。我们初步想按照过去三年的平均数来核算成本。目前这个医疗费的结构是不合理的,医疗劳务价格偏低,而药品、检查费用偏高,是畸形的,必须逐步调整。


  在质量控制方面,我们制订了几百种单病种的“临床路径”,也就是诊疗的“标准流程图”,医生必须严格按照这个路径规范治疗。现在这个“临床路径”是防止医生开大处方、过度医疗,以后就是质量控制,防止医院“缺斤少两”。


  用药比例不搞一刀切


  南方日报:基本药物制度要从基层医院向大医院延伸。现在国家规定基层医院只能100%使用307种基本药物,而且是零差率销售,虽然各地都增补了一些地方品种,但基层医院还是喊不够用。


  陈竺:所以我们要先推“按病种付费”,大医院以后也核算单病种收费标准,一个收费标准已经把手术费、药品费、护理费等费用都打包了,院长们就不用再单独盯着这个药品加成。


  我们已经在制订“大医院版”的基本药物目录,品种肯定要比基层医院的307种多得多,满足临床用药需求,同时不搞一刀切,会规定一个用药比例,比如80%的药物用基本药物,20%的比例可以根据临床实际来使用。


  公立大医院是优质医疗水平的代表,承载着群众深切的期望,必须发挥医改主力军的作用,逐步破除“以药养医”体制,回归公益性,让群众得到实惠,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


  [名词解释]“按病种付费”


  “按病种付费”是指把诊断相近、治疗手段相近、医疗费用相近的病种,分成若干病组,实行定额付费。定额标准为上一年同一病组的社会平均医疗费用。患者实际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个人负担的部分。超过定额以上部分,则由医院承担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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