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河南省10个县(市)获中央编委批准开展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借助这一契机,着力下沉监管重心,加大对试点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政策、经费和技术扶持力度,进一步强化基层监管能力建设。
该局将药品零售经营许可、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二类精神药品零售审批等17项原属省辖市局的管理权限赋予试点县局。同时,将试点县局的监管工作纳入全省系统总体工作统筹安排部署,畅通省局和试点县局的信息沟通渠道,指导各试点县局认真梳理管理权限,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扎实做好权限范围内的工作。在经费供给上,增加试点县局的药品稽查、抽验、食品工作等基础经费数额,并按照省辖市局的标准考核拨付药品检测车运行经费,对试点县局查办的重大案件直接拨付奖励经费。在技术支持方面,按照省辖市局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向试点县局配发执法装备,增加试点县食品药品检验所的检验设备,扩充检验项目,使其逐步达到省辖市级所的检验能力水平。同时,结合系统培训计划,增加试点县局的培训名额,有针对性地为试点县局培养业务骨干,使试点县局工作人员尽快熟悉新工作,适应新岗位,改善基层执法条件,提升基层队伍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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