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以来,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坚持把监督检查贯穿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全过程,结合实际,突出重点,不断探索有效督查机制,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是强化对权力行使的监督检查。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实行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制度,积极推行网上处罚和执法监察系统建设;严格执行认证现场检查工作制度,强化事前、事中和事后的有效监督,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加强对药品抽样检验工作的监督,规范检验检测行为,确保检验检测结论客观公正。
二是强化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下发《关于围绕全省系统2011年度八项工作任务开展监督检查的实施意见》,对年初省局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强化监督检查,形成省、市、县三级局分级负责、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从责任机制上保障工作任务的落实。
三是强化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定并下发《领导干部亲属从业“三品一械”情况调查表》,对全省系统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亲属现从事“三品一械”行业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明确禁止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开办“三品一械”生产经营企业。根据调查摸底情况,责令相关人员严格按照规定,该清理整改的限期清理,该公务回避的主动回避,该调整岗位的立即调整,避免执法不公、与民争利。
四是强化对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财经纪律,严格专款专用,严格招投标规定,严禁设立“小金库”,严禁发放“阳光津补贴”之外的任何钱物。进一步加强“三公”管理,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禁止以开会、考察、培训等名义变相公费旅游,严格公务用车管理,严禁领导干部私驾公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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