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先锋寰宇旗下的医疗医药健康综合服务平台——医药梦网!
logo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法律法规
浙江省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署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药品安全自查工作
2011.06.23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推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深入开展,强化药品零售企业作为“窗口”行业服务的规范化,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药械行为,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和用药安全,近期,浙江省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署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药品安全自查工作。

  自查重点以《杭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任务分解表》有关药品安全项测评内容为依据,对照标准进行查漏补缺。同时要求各辖区局对照《杭州市药品零售企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规范》开展药品零售企业专项检查,深入推进“创文明城市,做诚信药店”活动,规范药品经营行为;对辖区内性保健品店进行暗访和现场检查,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药品、医疗器械行为。暗访检查选择以机场、车站、码头及各大宾馆饭店周围为重点。自查工作要求:

  一要落实工作责任。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是2011年杭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重要目标。药店作为检查组实地随机抽查的必检项目,各辖区局要高度重视,明确落实责任,认真开展自查工作,确保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药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不失责任分。

  二要加强指导督促。各辖区局要结合“创文明城市,做诚信药店”活动开展的实际情况,把开展自查工作与药品安全专项整治、GSP认证、抗菌药物专项检查、日常检查等工作结合起来,相互补充,共同推进。

  三要强化督促整改。在认真开展自查的同时,对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及时整改。对药店形象(包括卫生条件)差、不符合《杭州市药品零售企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规范》和无证经营药械的行为依法依规从严查处。杭州市局适时将组织检查组,对各城区自查工作进行暗访和督查。

“医药梦网”微信公众号
更多资讯 敬请关注
“医药梦网”微信公众号
“药城”微信公众号
更多资讯 敬请关注
“药城”微信公众号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站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图表、著作权、商标权、为用户提供的商业信息等),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或更正!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Copyright © 2004-2026  北京先锋寰宇大健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6726号
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信息服务备案:(京)网药械信息备字(2022)第00629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192285 京ICP备:京ICP备15050077号-2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路8号6层618 电话: 010-68489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