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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承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五项措施治理药品非法添加
2011.06.13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推动药品非法添加和使用添加剂治理行动,规范药品市场秩序,确保公众用药安全,近期,河北省承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再出新举措。


  一是加大对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的整治力度。重点查处非法添加着色剂等;非法添加漂白剂杀虫剂如硫磺熏蒸等;非法添加增重物质如松香、硫酸镁、食盐等问题。


  二是加大对中成药生产企业的整治力度。重点查处非法添加无标准提取物、非法采用非药用原辅料、擅自改变处方工艺等行为。


  三是加大对药品经营企业的整治力度。重点查处药品经营企业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销售国家公布的“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的物质等违法问题。


  四是加大对企业外租厂房、车间从事违法活动的打击力度。一经发现生产国家公布的“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的物质,立即移交相关部门,对不按规定销售药品致使流出药用渠道的,加大处罚力度,情节严重的取消其生产、经营资格。五是规范药品包装标签管理。2011年6月以后生产的药品,未在产品标签上加印或加贴“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等警示标识的,一律责令药品生产企业限期整改,并暂停销售相关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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