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先锋寰宇旗下的医疗医药健康综合服务平台——医药梦网!
logo
当前位置:首页 > 社区卫生 > 示范社区
上海七成社区中心将建家庭医生制
2013.03.28来源:健康报

  本报讯  特约记者宋琼芳从上海市政府3月27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今年起,上海将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家庭医生制度,要求17个区(县)均须选择辖区内条件成熟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制度建设,预计年内将有17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家庭医生制度,占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总量70%以上。到2020年,上海要基本实现每个家庭与一名家庭医生签约的目标。


  上海市卫生局局长徐建光介绍,2011年,该市在10个区率先启动家庭医生制度试点,迄今共有13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家庭医生制,2277名家庭医生签约374万居民。今年,上海市将在17个区(县)加大推行力度,对于条件尚未成熟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也要求开展部分制度建设。同时,将居民签约家庭医生与获得更便捷的卫生服务挂钩,在建立健康管理方案、预约优先获得家庭医生门诊服务、绿色通道优先转诊、65岁以上老人优先享有更多免费筛查等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各区(县)还将在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试点对签约的慢性病居民简化配药流程、逐步推广诊疗一次收费等举措,市级医疗机构预约诊疗平台资源也将优先向家庭医生开放。上海将加大对全科医生的招生和培养力度,并鼓励吸引在岗及退休临床医生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


  上海市将建立卫生部门与发改委、人保局、医保办、财政局、各区(县)政府等各部门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同时,要求二、三级医疗机构定期下派专家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业务指导,并定期接收家庭医生及团队成员进修,各区(县)则将以二、三级医疗机构为依托,建立区域内的影像与诊断技术支持中心。

“医药梦网”微信公众号
更多资讯 敬请关注
“医药梦网”微信公众号
“药城”微信公众号
更多资讯 敬请关注
“药城”微信公众号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站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图表、著作权、商标权、为用户提供的商业信息等),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或更正!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Copyright © 2004-2026  北京先锋寰宇大健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6726号
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信息服务备案:(京)网药械信息备字(2022)第00629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192285 京ICP备:京ICP备15050077号-2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路8号6层618 电话: 010-68489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