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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20192184号提案的答复
2019.06.04来源: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闽卫督函〔2019〕146号

答复类别:A类

省农工党:

  《加强闽台中医药交流合作的建议》(2019218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省卫健委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方针,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坚持中西医并重,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积极推动闽台中医药领域交流合作。

 一、完善政策机制,保障闽台中医药交流合作

  在《福建省贯彻〈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实施意见》过程中,省卫健委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赴国家卫健委争取先行先试政策突破,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完善台胞在闽就业创业卫生健康配套政策,先后出台《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台湾青年来闽就业创业有关工作的通知》《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在闽台湾同胞子女预防接种工作的通知》,联合省人社厅、省台港澳办印发《关于做好在闽就业台湾医师聘任工作的通知》,联合省财政厅、省台港澳办印发《关于台湾医师来闽执业的资助规定》等惠台政策,将落实惠台政策作为工作重点,建立工作推进机制。

  二、搭建交流平台,丰富闽台中医药学术交流内容

  (一)打造闽台中医学术交流品牌。发挥医学院校、医疗卫生机构、卫生相关学(协)会桥梁纽带作用,举办“海峡两岸中医药发展和合作研讨会”“中国泉州-东南亚中医药学术研讨会”等大型学术交流活动,配套举办中医适宜技术研修班、中医临床使用技术及特色手法演示、中医理论与护理技术的应用与推广培训班等,积极宣传闽派中医药,扩大知晓率和影响力。

  (二)做好对台中医药培训基地(福建)建设。落实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国际合作专项项目要求,推动对台中医药培训基地(福建)建设,加强基地软件硬件建设和日常管理,提升服务两岸中医药界交流合作的能力,探索建立适合台湾中医医师的培训模式,在现有基础上增加在职从业人员培训类别与层次,通过研修班、培训班等活动,接收台湾近200人次基层从业人员和中医爱好者接受培训,积极推动闽台双向中医药交流合作。

  (三)加强两岸青年中医药文化交流。以福建中医药大学、厦门市中医院等医学院校、医疗卫生机构为阵地,紧扣中医药文化主题,与台湾中国医药大学、慈济大学、台中慈济医院等台湾高校和医院对接,通过中医药文化专家座谈、野外草本辨识与采集、药膳制作、中医药文化博物馆参观等,推动两岸青年中医药文化交流,进一步扩大中医在台湾民间基础。福建中医药大学中医药传统文化研习营已成功举办八届,成为两岸青年中医药文化交流品牌活动。

  (四)发挥《中医药通报》杂志媒介作用。《中医药通报》通过向台湾中国医药大学、亚洲大学等机构的中医专家约稿、进行学术讨论、赠送杂志等方式,促进两岸中医药学术与文化交流。2018年《中医药通报》杂志社作为承办方之一参与“中医药期刊评价体系创新发展论坛”、参加“海峡两岸中医药期刊展”,向与会台湾代表赠送大量杂志。

 三、建立激励机制,加强闽台两地中医药人才交流

  (一)积极引进台湾青年人才。印发《关于做好台湾青年来闽就业创业有关工作的通知》,拟在2018-2020年用3年时间,引进1000名台湾优秀医师,组织全省中医医疗卫生机构(含民营医疗机构)积极落实中医类就业实习岗位,拟定招聘工作方案,招收台湾青年医师。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将社会办(台资)医疗机构纳入引进台湾医师财政补助范围,提高社会办(台资)医疗机构引进台湾人才的积极性。支持平潭区中医院海峡两岸国医馆建设,实现两岸中医药资源互补。

  (二)出台台湾医师来闽执业优惠政策。鼓励取得大陆地区中医执业医师资格并符合资格申报条件的台湾医师,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着力解决专业技术职称认定、聘任问题,出台《关于做好在闽就业台湾医师聘任工作的通知》,按照与大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相对等的方式,放宽申报、聘任条件,简化程序,明确面向台湾地区居民聘任不同等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的要求。制定《关于台湾医师来闽执业的资助规定》,解决引进台湾中医医师财政补助政策落地的关键问题。做好补助经费测算,在认真复核目前在闽就业的台湾医师情况的基础上,根据台湾医师来闽就业有关补助政策及摸底排查情况,促进政策落地。

  请您继续关心支持卫生健康工作!

  领导署名:柳红

  联 系 人:刘雪松

  联系电话:0591-87816295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5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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