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卫督函〔2019〕145号
答复类别:B类
张皓委员:
《关于修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处理办法的建议》(2019314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多年以来,我国实施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不断完善计划生育政策和目标管理责任制,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道路,也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近几年,针对人口形势的发展变化,国家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并同步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努力为全面两孩政策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下一步,根据国家的有关要求和您的意见建议,省卫健委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政策。
一、全面梳理计划生育配套政策措施。组织力量,对我省目前正在实施的政策措施进行全面梳理。对照人口形势发展、变化和国家的有关要求,注重相关政策措施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完善政策措施,提出相关“废、改、立”的意见建议。
二、及时调整计划生育审核把关相关规定。协调相关部门,启动闽纪发〔2000〕3号文的修订程序,明确相关政策口径,促进计划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政策的有效衔接。同时,落实相关部门规定,在换届把关方面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及村级换届选举的计生审核把关作了适当的微调。
请您继续关心支持卫生健康工作!
领导署名:柳红
联 系 人:徐正平
联系电话:0591-87275922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5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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