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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20210872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2021.03.29来源: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郭永亮同志提出的《关于聚焦青年大湾区就业,推动港人内地长线发展的提案》(第20210872号)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单位会办意见如下:

  一直以来,我省高度重视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不断健全全民医保体系,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医保保障水平。截至2020年12月底,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10亿人,其中职工医保4547.50万人,居民医保6412.87万人,总体参保率稳定在98%以上,实现应保尽保。

  一、在我省就业的香港人员医疗保障情况

  按照《社会保险法》等相关规定,与内地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港澳台人员,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其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港澳台职工享受与内地职工同等医保待遇。截至2020年12月,香港居民在我省参加职工医保人数达7.1万人。

  二、在我省居住生活的香港人员参保情况

  一方面,在我省各类高校、科研院所、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就读的港澳台学生,由学校统一组织在就读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内地学生同样的政府补助和医保待遇。另一方面,我省积极落实人社部、国家医保局《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推动在内地(大陆)居住且办理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在居住地按照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并享受同等待遇待遇。截至2020年12月,港澳台居民在我省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人数达4.9万人。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根据《社会保险法》《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指导各地市落实国家对港澳台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维护港澳台人员参加医保及享受相关待遇权益。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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