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卫医发〔2023〕7号
各市卫生健康委,区直各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新冠病毒感染愈后人群主要功能障碍的康复治疗工作,落实全流程健康管理措施,促进愈后人群全面康复,我委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愈后康复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2月24日
附件下载:《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愈后康复指南(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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