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结合两次集中修订和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情况,省卫生健康委形成了《河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和《河北省卫生健康委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办法》。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为方便阅读,附件公开了裁量权基准的清稿和花脸稿。请将相关意见建议以电子邮件形式于2023年4月6日前反馈至wsjkcljz@163.com邮箱。
感谢您对河北省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
202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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