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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度海南省儿科医师转岗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03.28来源: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琼卫医函〔2023〕35号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健康委,海南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

  为进一步提高儿科医疗服务能力,缓解我省儿科专业医师短缺问题,根据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2〕136号)有关要求,我委制定了《2023年海南省儿科医师转岗培训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转岗培训后,省卫生健康委将委托培训机构组织考核,考核合格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可持《医师执业证书》到市县卫生健康委办理转岗儿科医师或增加儿科执业范围。请三亚市、儋州市、五指山市、屯昌县、临高县、琼中县卫生健康委根据方案中的2023年度海南省儿科医师转岗培训项目安排表确定选派转岗培训人员,并于2023年3月3日前将“选派参加2023年儿科医师转岗培训人员名单”(见附件)发送至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邮箱。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夏利瑾,65388329;邮箱:bgs_yzygj@hainan.gov.cn;

  海南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林师静,13627523496;邮箱:kjk0898@163.com。

  附件:选派参加2023年儿科医师转岗培训人员名单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2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3年度海南省儿科医师转岗培训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2〕136号)有关要求,组织做好儿科医师的转岗培训工作,保证培训质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培训目标

  通过1年全面、规范、系统的培训,使受训医师熟悉儿科专业及相关学科的基础理论,具有较系统的专业知识,较熟练地掌握儿科临床技能,能对本学科常见病及多发病的病因、发病机制、临床表现、诊断及鉴别诊断、治疗与预防等有较详细的了解,使其具备儿科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诊疗能力和操作能力。

 二、实施内容

  (一)培训对象。各市县辖区内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临床类别)的医师,且执业期间无重大医疗事故。2023年共培训8名(名额分配表见附件)。

  (二)培训机构。海南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

  (三)培训时限。根据儿科常见病和多发病的分布,在相应的儿科专业临床科室轮转,旨在培养儿科临床技能和疾病处理能力,时间为2023年3月15日至2024年3月15日。

  1.轮转时间:12个月。

  2.科室及时间安排:儿童保健、新生儿、心血管、肾脏风湿、神经、内分泌、血液肿瘤、消化、呼吸、传染病、重症监护(ICU)11个科室各培训一个月,余一个月可按医师所在医院机动安排。

  (四)培训内容与要求。

  儿童保健专业(1个月)

  1.轮转目的。

  掌握:小儿生长发育规律及评价方法;小儿营养的基本知识及正确的喂养方法;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程序和预防接种方法、注意事项及其禁忌证、常见异常反应及处理;疫苗针对传染病报告、采样以及疫苗储运基本要求;儿童佝偻病防治方案;小儿常见疾病诊断及防治:营养不良、锌缺乏症、注意力缺陷多动综合征等。

  熟悉:各种心理行为测试方法及适应年龄,可对结果予以解释、评价;散居儿童及集体儿童管理;身材矮小、厌食症、发育迟缓等症状鉴别诊断;儿童早期发展评价、咨询和干预;儿童保健卫生宣教。

  2.基本要求。

  (1)学习病种及例数要求:

  (2)基本技能要求:常用体格指标的测量(如体重、身高、头围、胸围、上臂围、皮下脂肪)。

  重症医学专业(ICU1个月)

  1.轮转目的。

  掌握:病情评估、观察生命体征,危重病例评分法;能够分析血气、电解质、肝、肾功能等测定结果并进行初步处理,在上级医师指导下,进行危重病人一般问题的处理;循环、呼吸、肾脏、消化道、中枢神经、代谢等系统监测参数的判读分析;多器官功能不全综合征(MODS)、全身炎性反应综合征(SIRS)、脓毒症( SEPSIS)、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休克、弥散性血管内凝血(DIC)等综合征的概念、发病机制、病理生理、治疗原则;各系统损伤的病理生理、评估、支持原理和方法;营养支持治疗,感染诊断和治疗原则;抗生素的合理应用;水电、酸碱紊乱分型和纠正原则;临床合理用血知识。

  熟悉:急救常用药物及其剂量。

  2.基本要求。

  (1)学习病种及例数要求:

  (2)基本技能要求:能操作监护仪,进行心肺复苏术。

  新生儿专业(1个月)

  1.轮转目的。

  掌握:新生儿的分类;足月儿、早产儿、小于胎龄儿、过期产儿、巨大儿等的解剖生理特点及护理特点;新生儿的病史询问及病历书写;新生儿常见病的病因、发病机制、临床表现、诊断及防治。

  熟悉:新生儿、早产儿的喂养、用药(包括抗生素)及补液特点;新生儿输血适应征。

  2.基本要求。

  (1)学习病种及例数要求:

  (2)基本技能要求:正确进行新生儿全面体格检查不少于3例。

  传染性疾病专业(1个月)

  1.轮转目的。

  掌握:儿童常见传染病的病原临床表现、诊断、鉴别诊断、治疗及预防。熟悉:母婴传播性疾病(如艾滋病、淋病、梅毒等)的临床表现、诊断及防治;严重手足口病的诊治。

  2.基本要求。

  (1)学习病种及例数要求:

  (2)基本技能要求:防护及处理措施。

  消化专业(1个月)

  1.轮转目的。

  掌握:小儿消化系统的解剖生理特点;小儿消化系统常见疾病的临床表现、诊断、鉴别诊断及防治;腹泻病的病因、临床表现、诊断、鉴别诊断及治疗 (包括液体疗法,电解质紊乱、酸碱平衡失调的处理)。

  2.基本要求。

  (1)学习病种及例数要求:

  (2)基本技能要求:插胃管1例。

  呼吸专业(1个月)

  1.轮转目的。

  掌握:小儿呼吸系统的解剖生理特点;小儿呼吸系统常见疾

  病的临床表现,并发症、诊断、鉴别诊断及防治。

  2.基本要求。

  (1)学习病种及例数要求:

  (2)基本技能要求:胸腔穿刺1例,氧疗。

  心血管循环专业(1个月)

  1.轮转目的。

  掌握:小儿心血管系统的解剖生理特点,物理检查方法及意义;常见先心病病史、体征、心电图、超声心动图及X线胸片的特点、诊断及鉴别诊断;常见心律失常的诊断及治疗;心肌炎的诊断及治疗。

  熟悉:心导管造影检查。

  2.基本要求。

  (1)学习病种及例数要求:

  (2)基本技能要求:心电图操作及分析不少于5例,静脉穿刺不少于3例。

  肾脏-风湿专业(1个月)

  1.轮转目的。

  掌握:小儿泌尿系统的解剖生理特点;尿常规检查、肾功能检查原理及报告的分析判断;肾小球疾病的临床及病理分型;急性肾炎的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包括重症病例)及防治;泌尿系统感染及反流性肾病的临床特点、诊断及防治;肾病综合征的发病机制、临床表现、诊断及治疗(包括肾上腺皮质激素的短、中、长程疗法,免疫治疗;输血适应证等)。

  2.基本要求。

  (1)学习病种及例数要求:

  (2)基本技能要求:导尿1例。

  血液-肿瘤专业(1个月)

  1.轮转目的。

  掌握:小儿胚胎造血、生后造血及不同年龄血象特点;止血及凝血机制;小儿血液系统常见疾病病因、发病机制、分类及防治;输血适应证。

  熟悉:出血性疾病、溶血性疾病的鉴别诊断及处理原则:白血病及淋巴细胞瘤的诊断及治疗。

  2.基本要求。

  (1)学习病种及例数要求:

  (2)基本技能要求:骨髓穿刺1例。

  神经专业(1个月)

  1.轮转目的。

  掌握:小儿神经系统的解剖生理特点及检查方法;小儿神经系统常见疾病的临床表现、诊断、鉴别诊断及治疗。

  熟悉;小儿神经遗传性疾病的诊断及治疗;了解脑电图结果与临床表现的关系。

  2.基本要求。

  (1)学习病种及例数要求:

  (2)基本技能要求:神经系统检查不少于5例,腰椎穿刺1例。

  内分泌-遗传代谢专业(1个月)

  1.轮转目的。

  掌握典型常见疾病的临床表现、诊断、鉴别诊断及治疗。

  2.基本要求。

  (1)学习病种及例数要求:

  (2)基本技能要求:性早熟及矮小症的相关诊断试验分别不少于3例。

  3.综合素质要求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行医。

  (2)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对医疗技术精益求精的科学态度

  (3)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思想,优良的医德医风。

  (4)良好的医患沟通能力。

  (5)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

  (6)须进行岗前培训。必须参加的全院培训,包括:消防安全培训、手卫生培训、生命支持培训、突发事件应急培训、用药安全相关培训。必须参加的住院医师培训,包括:住院医师日常管理流程、住院医师各项考核标准、医师职业道德、医师授权、正确书写病历等培训。考核合格者,方准予进入各培训科室。

  三、培训考核

  根据培训内容和要求,培训单位制定学员考核方案,明确考核形式及内容并组织实施。对考核合格的学员,由培训机构颁发儿科医师转岗培训合格证书。

 四、组织实施

  (一)省卫生健康委负责制定转岗培训方案和培训大纲。

  (二)培训机构按照培训实施方案要求,统筹协调各阶段培训工作,制定教学计划、组织师资队伍、落实教学任务、开展师资评价和学员考核等。合理使用培训经费,落实后勤保障措施,并定期向省卫生健康委汇报工作进展。

  (三)各市县卫生健康委要及时将培训合格学员的执业范围变更或增加儿科专业。

 五、进度安排

  (一)2023年3月3日前,培训机构制定培训工作计划并做好接收学员的相关准备工作。

  (二)相关市县卫生健康委于3月3日前确定选派转岗培训人员,联系培训机构,共同做好培训前组织工作。

  (三)2023年3月15日至2024年3月15日,集中统一开展培训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政策保障。各有关市县应制定鼓励学员参加培训的相关政策。转岗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由所在医疗机构发放,工作年限连续计算。根据需要由培训机构统一安排培训学员的住宿。

  (二)经费保障。2023年中央财政按1.5万/人补助,共12万元。培训机构要依法严格培训经费管理,保证专款专用。


  附件列表:

  附件:选派参加 2023年儿科医师转岗培训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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