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先锋寰宇旗下的医疗医药健康综合服务平台——医药梦网!
logo
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采购 > 招标信息 > 集中采购
上海:关于本市执行长三角(沪浙皖)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CSJ-YD2022-2) 中选结果的通知
2023.05.22来源: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沪医保价采发〔2023〕15 号

各区医保局、卫生健康委,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各有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2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接续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21〕44号)等精神,上海市、浙江省、安徽省协同开展长三角(沪浙皖)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CSJ-YD2022-2),中选结果已委托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以下简称市药事所)发布。为保障中选结果在本市顺利平稳落地执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药品范围

  长三角(沪浙皖)联盟采购工作组《关于公布长三角(沪浙皖)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CSJ-YD2022-2)中选结果的通知》公布的中选药品(上海)。

  二、执行时间

  中选结果具体执行时间以市药事所发布的相关通知为准。

 三、采购周期

  自中选结果执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采购协议每年一签。

  四、配套措施

  货款支付、中选药品使用等配套措施按照《长三角(沪浙皖)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上海地区补充文件(CSJ-YD2022-2)》有关规定执行。本市卫生健康、药监部门按照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要求落实相应监管措施。

  五、其他相关问题

  (一)本市执行长三角(沪浙皖)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CSJ-YD2022-2)中选结果的具体工作,由市药事所根据本市相关规定负责组织实施。

  (二)本通知自此次中选结果执行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6日


“医药梦网”微信公众号
更多资讯 敬请关注
“医药梦网”微信公众号
“药城”微信公众号
更多资讯 敬请关注
“药城”微信公众号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站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图表、著作权、商标权、为用户提供的商业信息等),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或更正!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Copyright © 2004-2026  北京先锋寰宇大健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6726号
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信息服务备案:(京)网药械信息备字(2022)第00629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192285 京ICP备:京ICP备15050077号-2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路8号6层618 电话: 010-68489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