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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通过2026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及商保创新药目录 调整初步形式审查的药品及相关信息》解读
2026.06.29来源:国家医疗保障局

      根据2026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和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以下分别简称基本医保目录和商保创新药目录)调整有关工作安排,国家医保局近期对申报药品进行了初步形式审查,并对通过初审的药品名单和主要信息进行公示。现就有关工作情况解读如下:

      一、形式审查的作用

      形式审查是对申报药品是否符合当年基本医保目录和商保创新药目录调整申报条件以及药品申报信息完整性进行的审核。根据《2026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及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形式审查分为初审、初审结果公示、复核、最终结果公告四个步骤。本次公示的内容即为今年的初审结果。

      通过对药品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一方面可以确保申报的药品符合申报条件,另一方面对申报资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核,有利于后续评审、测算阶段信息的全面、真实、准确。同时,为确保目录调整公开透明,国家医保局对通过初审的药品名单和主要信息进行公示,本身也是主动接受监督的一种方式,我们欢迎社会各界帮助我们发现问题,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二、通过初步形式审查是否意味着这些药品被纳入基本医保目录或商保创新药目录?

      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和《2026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及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目录调整分为企业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谈判竞价/价格协商等环节,形式审查只是企业申报后目录调整所有程序中的第一步。一个药品通过初步形式审查,只代表初审符合相应申报条件,还需要通过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即使药品最终确定通过形式审查,也仅代表该药品具备了参与目录调整后续工作流程的资格,不代表其已经纳入了基本医保目录或商保创新药目录。

      三、2026年企业申报和初步形式审查结果总体情况如何?

      2026年6月1日至6月10日,国家医保局共收到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申报信息818份,涉及药品通用名674个。经初步审核,6月10日前已获得注册批件的申报药品中,通过基本目录初审的557个:其中目录外申报信息503份,涉及药品通用名375个,通过初审334个;目录内申报信息236份,涉及药品通用名229个,通过初审223个。通过商保创新药目录初审的54个:其中目录外申报信息57份,涉及通用名57个,通过初审53个;目录内通用名1个,通过初审1个。有些药品同时申报了基本医保目录和商保创新药目录,但因两者申报条件不完全一致,会出现基本医保目录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形式审查结果不一致的情况。

      另外还有49个通用名(含2个同时申报新增适应症)预申报基本目录外,其中1个明显不符合申报条件,11个基本目录内通用名预申报了新适应症;4个通用名预申报了商保创新药目录外。预申报的企业基本按要求提交了审评进度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材料。本次预申报的品种一并公示。

      四、6月10日前完成技术审评预申报的品种,下一步会如何处理?

      为给目录发布后落地执行、商保衔接等留有必要的准备时间,今年目录启动申报较往年提前1个月。考虑尽可能减少对创新药行业的影响,允许申报阶段还未正式获批、但已经完成技术评审的药品进行预申报。对于预申报的品种和适应症,我们已经协请相关部门进行核实,并根据反馈信息审核确定最终结果。在此也提醒预申报的药品企业,初步形式审查公示后,我们将通过系统反馈提示信息,如已获得正式批准,务必于7月3日17时前根据提示信息提交批件信息,逾期未提交或提交错误的将视为不通过,请及时关注。需要说明的是,如果不符合6月10日前完成技术审评,但7月3日前获得批准且补充提交批件的,仍视作不符合申报条件,形式审查不予通过。

      目前公示是独家的品种,在正式公布时可能会因为预申报品种正式获批而更正为非独家。请企业关注。

      五、2026年企业申报和初步形式审查结果与去年相比有什么变化?

      总体上看,今年申报品种呈现几个特点:一是申报品种数量进一步提高。今年共收到申报材料818份,涉及674个通用名,比2025年增加100份申报材料、41个通用名。二是形式审查通过率大幅提升。除预申报品种外,初步形式审查总体通过率92%,比去年提高8个百分点,表明大部分医药企业能够准确理解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并按条件申报。三是申报品种新药居多。以目录外条件1申报即五年内获批新通用名药品数量为343个(不含预申报品种)。整体来说,申报药品的数量和通过形式审查的比例都高于往年,这一方面体现了我国医药行业蓬勃发展,新药上市数量持续增加,医药企业高度重视、积极参与药品目录调整,另一方面也说明企业对目录调整规则的理解更加清晰、行为更加理性,一些多次申报均未通过形式审查的品种本次未再进行申报。

      六、如何看待一些目前市场价格较为昂贵等明显超出基本保障范围的药品通过了基本医保目录的形式审查?

      自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始终牢牢把握基本医保“保基本”的功能定位,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实事求是地确定保障范围;始终坚持稳健可持续,将医保基金和参保群众的承受能力作为基本医保目录调整工作的基础,通过准入谈判等方式有效控制药品费用;始终聚焦群众基本医疗需求和临床技术进步间的平衡,提升可及性、维护公平性。今年有一些价格较为昂贵、可能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能力的药品通过了基本医保目录初步形式审查,仅表示该药品符合申报条件,获得了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这类药品最终能否进入基本医保目录,还需要经严格的专家评审,以及后续的独家药品谈判、非独家药品竞价等程序才能最终纳入目录。

      七、本次公示后将进行哪些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公示期间收到的反馈意见及有关部门的反馈,对有关药品信息进行复核,确定最终通过形式审查的药品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最终形式审查结果无论是否通过,均会通过2026年基本医保目录及商保创新药目录调整申报模块向申报企业反馈。国家医保局将按照工作方案要求,抓紧推进专家评审、基本医保目录的谈判竞价及商保创新药目录的价格协商等工作。

      感谢社会各界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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